人员要求材料:
人员材料主要分为两个部分。部分是任职证明材料,包括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,有些区域应急管理局的要求是不低于三个月,有的区域要求是不低于一个月的社保记录。第二部分的材料是基本情况表
3、 1名主要负责人2名安全管理人员(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清单,需培训考试拿到合格)
4、 办公大厦主体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;
5、 办公室二次装修“符合消防要求”资料。
6、 办公室租赁红本凭证和所需要的经营品类,红本面积至少五十平方米起,红本凭证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。
7、 经营品种供销合同及签订合同方“工商执照”和“危化证”复印件盖公章,运输合同、仓储合同复印件及对方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资质、仓储资质复印件等盖公章。
验收标准:
1.验收:企业首先向当地安全监督单位申请,申请危险化学品营业执照,然后准备申请所需的所有材料,如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。
2.审核:材料准备好后,可以向当地安全监管单位提交材料,然后进行初审。如果通过初审,可以安排2-3名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。
3.审批:如果实地调查没有问题,批准后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。如果实地调查失败,申请将被驳回,具体原因将被告知。